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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從家庭到學校, 用心推動生活教養 ◎陳嘉男 由於參與台北西區扶輪社推廣兒童倫理教育活動,我深刻體會到倫理教育之所以推動不易,其困難之處就在於大家都不願面對問題。 許多家長將孩子送到學校,卻不與老師分擔(分享)孩子的問題,也不支持老師的作法或參與學校的活動,只是一味的要求校方及老須這樣、要那樣……。有的家長放任孩子私下帶玩具到學校,可是當孩子因不肯與同學分享玩具,而在班上造成爭執或衝突時,家長非但不認為這是自己孩子的錯,反而責怪老師處理不當。凡此種種,常讓學校和老師產生無力感。在既要支持家長的教育觀念,又必須分擔孩子回家後的行為責任的情況下,校方不免備覺壓力。 現代的小家庭由於成員少,想透過家庭生活培養孩子與他人相處的禮貌,學會分享或關懷別人等生活基本知識,並不容易。 為了彌補不足,家長寄望幼稚園、小學能發揮功能。 但是,學校重視的是知識的教導,而不是生活教育輔導;況且生活輔導是需要事先規劃、設計,以取得孩子的信賴,讓孩子認同師長是關心他們、能為他們解決問題的人,才有可能接受老師在生活教育上的指導,而有所改變。 這不是一、二天的功夫就可完成,而是需要長期投入且全神貫注的工作。尤其,當學校面對的是一群有強烈「自我中心」意識的新人類時,老師必須投入的精神,就絕非一般家長所能想像。因此,我認為關心孩子問題的家長,應該主動與學校配合,必要時也應積極與其他家長合力,或爭取學校開辦生活教育,或協助學校推動生活教養的工作。 家庭方面,大人應自覺有責任以「好榜樣」來教育、輔導孩子,使孩子從小養成好習慣。讓孩子了解,為什麼要這樣、為什麼不可以那樣,一旦孩子能感覺自己在做對的事,且歡喜、願意去做,我們的教養工作就完成了大半。此外,透過祖父母或其他叔叔、伯伯、阿姨等的關心與鼓勵,更會有意想不到的成果。 其實。無論家庭教養或學校教育,目的都是一樣的。 因此,對於雙方共同關切的教養問題,家長的理想是什麼?學校的作法如何?兩者之間是否有差異?差異該如何調整?如何互補互助?這些問題都需要雙方取得共識,配合解決。 我深信,唯有學校和家長雙方互相了解、支援,成為教育的好搭檔,且人人願意付出自己的重視和用心,就一定會有結果,也必能使「生活教養」的推動更有成效。 本文原載於1995年5月《精湛》第25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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